林业碳汇买卖项目,某能源公司向某新三板上市集团公司预付1000万人民币,用以获得自2018年至2023年每年采购40万吨林业碳汇的权利,能源公司为保障自身权益,要求该上市集团出具同等金额的保函。
经查,该上市集团已与不同地区林业局签署了《碳资产开发与管理合同》(其均为唯一授权代表),18年碳汇量总共为580.53万吨,有具备足够的履约能力履行合同义务。综合考虑,我司同意为其担保,并为之出具了保函。
林业碳汇买卖项目,某能源公司向某新三板上市集团公司预付1000万人民币,用以获得自2018年至2023年每年采购40万吨林业碳汇的权利,能源公司为保障自身权益,要求该上市集团出具同等金额的保函。
经查,该上市集团已与不同地区林业局签署了《碳资产开发与管理合同》(其均为唯一授权代表),18年碳汇量总共为580.53万吨,有具备足够的履约能力履行合同义务。综合考虑,我司同意为其担保,并为之出具了保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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